-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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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铺位置: 临街商铺,繁华位置。
商铺概况: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和谐新村东区9-2号,有230平,精装修,营业中的餐饮店。生意正常营业中,有稳定的客户源,接手不用担心没客源,接手即可营业.
周边环境:临近小学,幼儿园,培训机构,居民住宅区等,人口密集,周边人群消费能力强。(租金90000/年,剩余租期2个月,转让费10万)宽敞,干净等,店内所有设施设备齐全。
好机会只有一次,周边商铺紧缺,欲接从速。可来实体店面考察了解。具体详情可联系店主,个人诚心转让,非诚勿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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